图解+数说《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》
2021-04-01 10:59 来源: 凉山公积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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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凉山州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年报》)是根据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、财政部、人民银行《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》(建金〔2015〕26号)的规定,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, 2020年《年报》实现了所有指标的全面披露,内容涵盖了2020年凉山州本级、和17个县市管理部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、财务状况、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等信息,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透明度。

一、业务运行情况

(一) 缴存方面

随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不断完善,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不断增强,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主动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。2020年1-12月,缴存额43.15亿元,缴存额同比增长5.76%,完成年度目标105.76%。截止2020年底,缴存总额344.61亿元,同比增长14.32%;缴存余额157.02亿元,同比增长8.15%。2018-2020年,全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、缴存总额和缴存余额三项指标连年增长。

通过《凉山日报》、凉山州电视台等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法规和政策,及时向州市县党委政府通报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动态,组织工作组进机关,进学校,到医院,到企业,到社区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,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纳入2020年州委、州政府对各县市目标考核内容,缴存扩面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。全州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单位、缴存人数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。新开户单位398家, 新开户职工3.4282万人, 实缴单位4284家,实缴职工21.0286万人。

实际缴存职工中,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.89%,国有企业占17.11%,城镇集体企业占4.42%,外商投资企业占0.48%,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.04%,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.90%,其他占0.16%。

新开户职工中,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.74%,国有企业占9.5%,城镇集体企业占15.75%,外商投资企业占0.21%,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.83%,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.37%,灵活就业人员占0.29%,其他占0.31%。

(二) 提取方面

从全年提取情况来看,一是租房提取增多。2020年,为了更好的支持无房职工家庭的基本住房消费,对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缴存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。二是职工购买首套自住房,执行又提又贷的政策。三是和职工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,增加职工贷款的积极性,减轻职工还贷压力,减少逾期贷款,减轻归集科的业务量。2020年1-12月,提取额31.32亿元,同比增长18.77%,占当年缴存额的72.58%。截止2020年底,提取总额187.58亿元,同比增长20.04%。2018-2020年,全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额、提取总额逐年递增。

提取金额中,住房消费提取占74.43%(其中: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占23.11%,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.54%,租赁住房占0.78%);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.57%(其中: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.21%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.84%,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.71%,其他占0.81%)。中、低收入占98.46%,高收入占1.54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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